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济南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商标,专利,ISO体系,双软,高企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青岛首台套的奖励政策
青岛首台套的奖励政策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57青岛首台套的奖励政策 
品牌: 山东恒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5-05 11:33
  询价
详细信息

(一)鼓励首台(套)产品技术创新。建立首台(套)产品三年培育计划。符合山东省首台(套)项目基本申报条件,通过新产品鉴定且达到国内lx以上水平的,每年经专家评审,每个领域择优选取不超过10个列入全区首台(套)产品三年培育计划。当年列入我区首台(套)产品培育计划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鼓励首台(套)产品省级认定。积极推荐列入三年培育计划的首台(套)产品申报认定为省级首台(套)产品,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关键核心零部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省级认定的高端首版次软件给予30万元奖励。


(三)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推广。对当年认定的首台(套)产品参加国家部委或国家级协会、山东省或青岛市政府主办及工信系统组织参加的展览展销会,给予100%展位费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首台(套)产品市场销售。推广首台(套)产品应用,本区企业购买应用当年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购买价格(不含税)的30%给予奖励,单个产品不超过50万元。对销售首台(套)产品的生产企业,按首台(套)产品认定当年销售额的5%给予支持,单个产品不超过100万元。


(五)实施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补贴首台(套)产品保险费用支出。对获得省级及以上保险补偿的企业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10%给予保险补偿,单个企业的年度财政扶持额度z高不超过100万元。

询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