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许多,其中《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注意:
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变,只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了扣除比例.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从事个体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企业可对照本办法自主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