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材料
政策一:税收的优惠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退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政策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软件设计人员可以获得《上海市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设计人员专项奖励》。
一句话说:软件产品登记费用不大,优惠多多。
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条件一: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一般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已取得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该产品著作权受理通知书可视同软件著作权(点击查看 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可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随同提交。根据这个规定,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必须预先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点击查看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条件二: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
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时间
1)、审批周期:每月一批;
2)、时间节点:每月20号截止当月材料,次月10日前公布审批结果,20日左右发放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注意:只有办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和软件产品登记之后才能办理软件企业认证。
济南做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