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高新申报在哪里办理,哪个代理机构好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 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或6项软件着作权,且必须证书已下来)。
(2)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
(5)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8)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大于70分。
申报日照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条件和具体时间
常年代理申报日照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
申报时间:每年三月份申报,第一批六月底截止,第二批八月十五日截止
主管部门:日照科学技术委员会、日照财政局、日照国家税务局、日照地方税务局
申报重要条件:
一、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在全球范围内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在中国内地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内地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